尊敬的各交易主体:
经研究决定,对2023年2月10日发布的《关于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模式变更的公告》补充事项如下:
一、自2023年4月1日0时起,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(以下简称“交易平台”)发布采购公告/邀请函的项目,按原《关于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模式变更的公告》第二条载明标准计费,原不设上限和下限调整为每一标段(标包)的服务费设上限3万元,下限300元。
二、为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规范采购管理相关要求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付费”原则,自2023年5月1日0时起,对于在交易平台开展自主采购的采购人,参照招标代理机构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。交易平台于4月10日前向采购人开放《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注册协议”)在线签署功能。请须开展自主采购的采购人于5月1日前办理本平台适用的CA数字证书,并完成注册协议的在线签署。自5月1日起,未完成注册协议签署的采购人将限制使用交易平台的自主采购功能。
三、原《关于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模式变更的公告》(https://ecsg.com.cn/cms/content1.html?id=203)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为准。
如有疑问,请拨打服务热线4008100100转4。
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3月29日